中共蚌埠投资集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6118日至127日对蚌埠投资集团进行了巡察。201738日,巡察组向蚌埠投资集团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蚌埠投资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汪支边负总责。集团召开7次党委会和6次专题会议,对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研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研究制定《蚌埠投资集团党委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蚌投集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各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方面

(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集团党委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和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坚定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自觉性;深刻理解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从而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深刻认识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为集团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2.完善领导体制和机制,保障决策顺畅高效

39日,蚌投集团党委成立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汪支边任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界定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权责边界,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董事会负责制,组织制订并印发了《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是建立和完善集团党委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制订并印发了《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做到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人事变动和大额资金使用提交党委会或党委会、董事会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是建立党委班子成员沟通协调机制。制订并印发了《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成员沟通协调制度》,规定集团党委每季度召开专门会议,协调沟通重大问题,今年以来已召开2次专门会议;按照“四必谈”要求,建立班子成员与下属部门、企业、员工谈心谈话制度,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活动。117日—20日,集团党委成员分别同子公司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代表、分管部门及子公司代表共51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共提出意见建议74条,涉及集团党建、作风和经营管理等方面。

3.加强改进调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修订《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并建立登记考核通报制度。规定集团班子成员至少每半月赴分管子公司或联系点进行专题调研一次,全年赴子公司调研不少于40天,党委书记赴子公司调研不少于60天。今年以来,党委班子成员赴子公司调研都达到10次以上。同时,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决策效率,集团督查部强化督查,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并正在修订《蚌埠投资集团督查问责办法》。

二是丰富调研形式,围绕党建工作、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以召开班子成员会、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帮助基层解决难题。集团党委决定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必须有党建工作、反腐倡廉、作风建设、征求基层意见等专题内容,防止调研侧重经营业务而忽视党建工作。目前已制订并印发了《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谈心谈话制度》。

三是强化调研成果,每名班子成员重点围绕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确定了2个调研课题,要带着问题赴基层调研,高质量完成调研报告,为集团决策提供依据。目前正在拟订《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年度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调研计划》,近期将印发。

四是建立基层调研登记制度,将于近期印发《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基层调研考核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次调研的内容、时间、形式、征求意见和解决问题等情况,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并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二)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切实严格执行好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并切实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集团党委决定,党委会议题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各党委委员,党委成员会前必须认真准备。会上讨论研究议题,每名党委班子成员不仅就分管领域工作发表意见,也必须对其他成员分管的工作充分发表意见,并明确表态。当意见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建立票决制。

三是实行讨论重大问题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防止党委书记先定调子,党委决定在充分发扬民主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

(三)集团党委决策侧重集团本身的角度,发挥市级投资平台作用的大局观不够,局部服从整体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1.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全市改革发展意识,为全市发展多做贡献。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的战略目标和实施“五大发展见行动”方案,研究提出了蚌投集团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制定了《蚌投集团落实“五大发展见行动”实施计划》。

2.加大市委市政府下达集团年度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力度。进行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定期进行调度,加大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

3.牢固树立集团发展一盘棋意识,加大扶持子公司发展力度。集团党委决定,定期研究解决子公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子公司上报请示的重要事项,集团严格要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集团党委会和董事会研究解决;根据各个企业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保证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定子公司年终股权分红方案。

(四)发展模式不可持续

整改情况:

1.开展专题调研。集团党委成立调研领导小组,把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作为近期重点调研课题,从改革发展等方面对集团的经营模式、发展方向、盈利模式等开展全方位调研。蚌投集团组织力量分别赴安徽省担保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和亳州建安投资有限公司学习考察,就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公司整体功能、国有资本和资源整合等专题进行调研学习。

2.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切实解决蚌投集团子公司众多、资源分散、整体发展能力不强问题。如整合全市融资担保资源,构建全市融资担保体系,组建名符其实的融资担保集团,制定《蚌投集团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方案》报市政府。

3.有效运营国有资本。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精神,为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整体功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组织制定《蚌投集团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方案》报市政府。

4.积极稳妥发展混合经济。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地发展混合经济。凡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均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实现股权多元化,提高国有资本的驾驭能力。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具体方案上报市政府。

5.全力推进符合条件的子公司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积极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五)内控管理不力

整改情况 :

1.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近期拟向市委汇报,向蚌投集团派驻监事会主席;积极与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尽快设置外部独立董事,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加强对子公司特别是类金融企业风险管理

一是集团党委决定在类金融企业设立首席风险官,对集团党委和董事会负责,行使项目评审一票否决权。首席风险官每季度向集团党委和董事会汇报类金融企业风控情况,切实把风控管理放在优先位置。

二是规范融资担保集团对外担保。完善尽职调查指引、项目受理审批和保后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增设资产保全部,建立健全业务、风控、合规稽核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机制;每季度开展在保业务风险排查,明确风险排查责任,制定风险预案。

三是严格执行《典当管理办法》,加强风险控制,严格执行贷后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续贷转贷过桥业务。严格执行《蚌埠市中小企业续贷转贷过桥资金管理办法》和过桥资金限额以上分级评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过桥客户尽职调查,实行前后台相互制约;严格执行过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确保资金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3.规范强化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蚌投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每季度听取子公司内部管理、经营风险、发展思路等专题汇报;每季度的下月20日前,各子公司向蚌投集团财务部报送财务分析报告;集团每半年听取各子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方面的专题汇报;对子公司预算管理,在试行基础上逐步推开;公司制定年度内审计划,做到内审业务全覆盖,每两年完成对下属子公司内审一轮;针对内审发现的问题,建立督查整改机制,逐项落实整改意见;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坚决督促子公司进行整改,涉及违纪违规线索的,交蚌投集团纪委查处。

4.切实贯彻“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要求。正在制订《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合规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规范、民主、科学,有效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方面

    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持“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同时,每季度召开党委会,研究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2.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集团正在推动建立重大决策审查机制,目前正在起草拟订《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合规性审查制度》并于6月份印发,从法律、政策、合规和程序等方面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认真总结绩效薪酬没有按要求报批的教训,进行认真反思和整改。根据公司章程和市政府拟出台的公司薪酬制度,集团正在抓紧制订《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制度和实施办法》并于6月份上报市政府批准。

三、企业党建工作方面

(一)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的主业意识。今年一季度集团党委研究制定并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各子公司党组织根据集团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以党建工作统领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

2.发挥企业党建工作引领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蚌投集团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正在修订《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督查问责办法》;继续完善中层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制度,制订并印发《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办法》,每年两次,确保所有中层干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实现全覆盖。加强班子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季度党委班子成员上党课制度,正在制订《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季度上党课制度》,确保党委班子成员上党课常态化、制度化。

3.建立党建工作推进会制度。集团党委决定每季度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集团和子公司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党建工作。目前正在拟订《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及党建工作推进会制度》。

4.建立督查问责机制。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专责监督职能,正在修订集团督查问责办法,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5.加强对子公司党建工作的指导。近期印发了《蚌投集团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摘编》,以使下属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掌握党建工作知识。进一步加强了党委会记录规范化工作,实现专人记录、记实记录。

(二)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整改情况:

1.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调研。摸清党组织设置、党建机构、党务工作人员配置情况,了解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今年以来已新成立党支部3个,并组织新建党支部成员开展专题培训,到蚌投集团所属先进党支部观摩学习,身体力行学习和体验支部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党支部传、帮、带作用。

2.党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企业产权关系、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等发展变化,理顺优化党组织设置,凡具备建立独立党支部的,应建尽建;不具备条件的,以联合党支部形式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3.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提升党务工作人员待遇。明确各基层党组织有专人专职从事党建工作,执行党务工作人员与业务人员同职级同待遇政策。

(三)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初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确保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示范表率作用,以扩大会议形式吸收子公司负责人、所属党组织负责人、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等人员参加学习,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时传递到基层,初步形成了党委中心组、所属党委、党支部“三级联动”的学习机制。

    2.建立学习教育制度。目前蚌投集团所属各级党组织都建立了学习教育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建工作基本知识等,增强党委班子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建班子、促发展的整体功能。

3.丰富学习形式,在真学真懂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政治理论学习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坚持理论学习读原文、学原著的基础上,每半年组织专题研讨学习,今年以来集团党委学习中心组分别就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等精神,开展了专题学习。同时近期将出台《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季度上党课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谈学习体会、谈感想,开展政治理论知识测试和党建知识应知应会现场竞答活动。

4.创新学习载体,探索理论学习经常化途径。打造“互联网+党员教育”平台,建立党建微信群,及时以PPT、视频、微党课等形式推送学习内容,展示党建成果,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时效性和吸引力。充分利用职工之家、会议室等场所,开设党员学习园地,有效发挥党报党刊理论学习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广大党员自主学习。

(四)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拟订出台《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各环节要求、工作标准,计划于8月份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实际操作能力。

2.对发展党员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集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求,全面检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开展党员档案梳理排查工作,检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是否完备、规范,查漏补缺。

3.全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进行指导和推进。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

1.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始终牢记“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履行党委委员职责,持续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

2.集团党委书记与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和子公司党委书记分别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集团党委将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年终开展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述职评议。

3.集团党委建立了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对分管领域工作的调研制度,以及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完善充实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并按照计划做到年中督办,年末考核、年初年终述职述责述廉,确保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边界不清

整改情况:

1.科学制定“两个责任”清单。依据《中共蚌埠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别制定了《中共蚌埠投资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蚌埠投资集团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2.建立党建工作日常考评机制。建立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和日常监督考评机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严肃追究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3.规范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制度。整合统筹经济职责、党建责任和廉洁建设等述职考评制度,形成综合、规范的大党建述职考评机制,实现述职述责述廉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述职述责述廉全覆盖,通过年中年终每半年一次使所有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述廉全覆盖。目前,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述廉工作正在有序准备。

4.集团党委正在拟定《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基层调研登记考核制度》。规定班子成员到子公司调研必须对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定期进行考核通报。

5.加大对子公司负责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有关规定和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季度上党课结合起来。

五、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一)集团纪委聚焦主业不够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强化纪委书记主业意识。集团党委要求纪委书记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钻研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工作规律和要求,结合蚌投集团实际做好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安排,将中央、省、市纪委有关部署精神落实到措施上、体现在行动上;同时加强计划落实的指导检查,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建立监督执纪常态化机制。近期对《蚌投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流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重要环节和敏感岗位的监督;制定了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审查清单,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审查纳入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约谈、责令整改、通报、问责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3.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集团实际建立了《蚌投集团领导干部问责机制》,对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的,做到敢于问责。

4.集团党委决定党委会每年研究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两次。

(二)集团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缺失

整改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组意见,对集团系统内被立案处理人员作出进一步处理。集团纪委将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对违纪违法人员及时查处并处理到位。

六、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切实把好用人标准关、识别考察关、确定任用关、培养锻炼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进一步规范动议程序,规范干部酝酿议事规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动议环节操作办法。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结果,在充分考虑人选得票的基础上,从人选工作实绩、人岗相适和党组织意见等角度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确定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做到既充分尊重民主推荐结果,又不简单以票取人。

3.严把人选廉洁自律关,对人选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纪检机关征求意见,纪委对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作为动议人选,不提交会议研究,不办理任职手续,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近期此项制度已落实到选人用人工作中。

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

1.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半年开展了两次《蚌投集团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集团党委和子公司班子成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做到开短会、讲短话、发实文。

2.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春节和“五一”期间,集团党委组织了“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重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重点问题集中检查。

3.对个别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的单位相关负责人给予了党纪处分、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



201758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2-3183853;通讯地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蚌埠投资集团党委办公室;邮政编码:2330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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