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自贸试验区蚌埠片区加工贸易产业聚集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启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G202303065

二、项目名称:安徽自贸试验区蚌埠片区加工贸易产业聚集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启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安徽永合德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蚌埠市涂山路与汉明路交叉口金融中心C1011

3.成交金额:0.108%,以本项目对应工程的预算价*1-EPC总承包投标下浮率)为计算基数(不包含预留金)。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名称:安徽自贸试验区蚌埠片区加工贸易产业聚集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启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

2.服务范围:安徽自贸试验区蚌埠片区加工贸易产业聚集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启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包括不限于施工图全部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其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3.服务要求: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服务时间:本项目仓储加工区和综保区海关验收基础和监管设施可分期实施。合同签订后,仓储加工区标准厂房图审合格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Q35 路、仁和路及海关验收基础和监管设施、综合楼、仓库图审合格的施工图20天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完成施工招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5.服务标准:合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采购人: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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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0552-3183802
  •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 投资大厦